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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简化护士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8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巩固前期护士电子化注册良好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缩短证书发放时间,简化补发证书手续,更新完善服务指南,补充完善网上公开具体办事服务事项,为申请人办理执业注册提供更多便利,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