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详情

通知公告

内蒙古重点排查5类贫困人口精准实施救助帮扶

发布日期:2020-04-03 15:41:14

视力保护色:打印此页

 

微信图片_20200306152455.jpg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为切实做到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任务。3月27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我区将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救助兜底保障大排查,重点关注5类贫困人口。

排查对象包括,全区未脱贫贫困人口;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中存在致贫风险人口;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自治区将对以上五类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逐户逐人摸清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对象及时实施分类精准救助帮扶。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符合农村牧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依规发放救助帮扶资金或提供救助帮扶服务。不符合民政救助帮扶政策的人员,扶贫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其他扶贫措施,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如期脱贫。

同时,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 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兜底保障。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要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因户施策精准、补助资金精准。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基层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