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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20 18: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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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层级由盟市下放至旗县(区)。我局自2020年7月13日起不再受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停止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乌海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