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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淘汰惩戒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7

市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网上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进 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网上中介机 构制度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市场主导、规范高效,依托 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建设以网络为主、实体为 辅的开放型网上中介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有效推进 我市中介服务市场更具活力、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各 部门行使职权更加透明、高效。

    二、功能定位

   (一)规范管理功能。依托信息管理系统,为采购单位、 中介机构和部门提供信息公开、咨询查询、信誉推介、 申请入驻、登记管理、竞争选取、结果反馈、信息发布、签约见 证、合同管理、监督评价、信用管理等服务。通过基础信息 采集管理,建立全市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基础档案信息库,管 理并公开中介机构名称、资质、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 承诺时限、操作流程、诚信等级、地址、 电话等信息。

   (二)交易服务功能。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发布购买中介 服务信息后, 由入驻中介超市的机构网上报名、竞价,再通 过信息管理系统选取中介机构,并公示中标结果,实现选取 中介机构一站式服务。

   (三)监督评价功能。通过中介超市信息管理系统,实 现线上公开选取购买中介服务,全程跟踪监督并记录履约情 况和服务质量等管理信息,客观作出信用等级评价。

    三、建设原则

   (一)全面开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非禁即入的原则,中介超市面向全国、 自治区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 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动态进驻,打破地域、行业垄断 和保护,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发展开放型、竞争型的中介服 务市场。

   (二)平等竞争。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平 等竞争的方式,公开选取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除法律法规规 定公开招投标以外的中介服务。

   (三)强化监督。按照分类入驻、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中介机构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完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宽进严管、惩戒淘汰的 清退制度。

   (四)规范高效。完善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和标准,优化 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统一建立全市中 介机构基础档案、业务数据和项目数据库,实现数据整合、 资源共享、运行高效。

    四、入驻范围

    入驻中介超市中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市政府投 资项目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和国有资金购买的, 采购预算金额 1 万元(含 1 万元)以上、10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 以下的中介服务。法律法规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鼓励社会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服 务类别包括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 鉴定、咨询、试验等,具体服务事项由相关管理部门发布。

    五、中介机构入驻程序

   (一)发布公告。发布乌海市中介服务市场面向全社会 开放征集的公告,公示进驻方式、进驻条件及所提供的相关 材料等,面向社会公开招纳。

   (二)注册确认。发布公告后,中介机构可随时线上进 行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时线下向行业管理部门 提供申请入驻的相关资料;行业管理部门线下对中介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于 2 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 室提交确认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3 个工作日内将确认材 料与线上信息进行核实,并线上做出审核入驻处理。

    六、中介机构选取方式

   (一)竞价选取。采购单位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最高 限价;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参与竞价;信息管理系 统在截止时间点自动选出报价最低者。如果最低报价中介机 构达到 2 个以上(2 ),则以评分最高者中选;如果报价 和评分均一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中选 出中选方。

   (二)直接选取。采购单位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最高 限价;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参与竞价;报名截止后, 采购单位可以在综合考虑中介机构信誉、资质、报价、业绩 等因素基础上,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直接在报名的中介机构 中选定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不含) 以下的,由采购单位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选取方式。预算金额 在采购限额(含) 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原则上采取竞价 选取方式;需采用直接选取方式的,采购单位报市政府分管 领导同意后选取,主要包括申报竞争性项目,涉密、防洪抢 险、应急等需紧急实施的项目。 中介服务采购公告发布至选 取截止时间,无中介机构参与报价的,采购单位可以再次发 布公告进行采购;仍无中介机构参与报价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自行面向社会寻求中介机构。

    七、实施步骤

   (一)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成集注册申请、审核 确认、采购发布、网上选取、中选确认、信息公告等功能于 一体的交易平台,适应不同中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牵头 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梳理中介服务事项。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在 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等各类中 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中介服 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立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等 要素。规范中介服务,应进尽进,建立全市中介服务事项库, 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 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农牧 林业局、 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科经信局、审计局、市 场监管局、商务局、文旅体局、教育局、卫健委、行政审批 和政务服务局。)

   (三)召开中介超市工作推进、培训会。组织召开中介 超市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使各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协作, 熟知中介超市运行规则和流程,能为后期中介超市运行提供 咨询、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大 数据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按照成熟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梳理的中介服务事项,分批 组织中介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 渠道发布公告,向全国、 自治区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 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凡能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中介服务机 构,均可进驻我市网上中介超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中介超市正式运行。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入 驻的第一批中介服务正式开展运行,并及时完善相关业务流 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各行业主管(指导) 部门应根据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托行业监管信息和公共 信用信息,制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要以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执业记录、服务效率、 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社会投诉等行业信息为基础,结合中 介机构的纳税、信贷、社保等综合信用信息,客观、公正、 科学、规范开展社会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牵头单位:市发 改委;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 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建立中介服务超市日常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明确网上中介超市相关权责关系,健全 中介服务机构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促进中介服务市场更加公平、规范和有序运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 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建立中介超市评价机制。各行业主管(指导)部 门要研究制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红黑名单认定和应用 等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涉审中介机构的信 用状况与政府部门开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等挂 钩,开展对中介机构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结果实行星级管理,制定评价表,由使 用单位对中介超市服务行为进行评价打分。  

   (九)建立奖励与惩戒机制。对守信的中介机构及从业 人员,各行业主管(指导)部门应在市场准入、业务开展等 方面予以政策激励,建立绿色通道。推动各部门在行政审 批、政府购买服务中同等条件下选择信用状况好、信用等级 高的中介机构。对失信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行业主 管(指导)部门应分别依法实行信用预警、准入限制和失信 惩戒等措施,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涉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 员的惩戒力度,强化严重失信 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和联合 惩戒。对受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 名单的中介机构,在经营、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优评先、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 予以规制。对故意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材料、因违法被吊销 执业资格、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 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执业禁 入,并通过中介机构信用信息查询平台进行信息交换共享, 实现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动惩戒。对信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 归集到中介机构信用信息查询平台的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依 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供市场主体在选择涉审中介机构时参考 使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中介超市是深化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 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成立乌海市网上中介超市工作领导小 组,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办 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责 任,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等 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面梳理本行业中介服务类型,负 责做好本行业所管辖中介机构的推荐、审核、入驻、 日常管 理等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中介机构引进、入驻等各项工作 要在公开公平、充分竞争的原则下进行;各行政机关、事业 单位要严格执行从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规定,严禁内定、 违规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市纪检监察部门随时参与中介超 市相关工作,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 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 行为,坚决查处。

   (四)加强经费保障。 中介超市开发建设资金和运行维 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保障。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 组建中介超市目的、意义,增强中介组织的参与意识,强化 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相关部门门户网 站、新闻媒体等网络渠道发布中介机构登记入驻公告信息, 邀请全国各类行业符合执业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报名、申请 入驻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把建设中介超市工作作为落实优化 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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