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评估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二期洪水影响评价

发布时间: 2023-01-16 00:00:00.0   报送来源: 海勃湾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

乌海经济开发区 海勃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 关于申请审查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海勃湾产业园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的请示》 ( 海工管发 〔2021〕174收悉我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 心召开了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勃湾产业园洪水 影响区域评估报告》 ( 以下简称 报告》 ) 技术审查会经研现将审查意见印发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基本同意评估范围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勃湾产 业园四至范围东至千里山南至金沙湾旅游路西至京藏高 速公路北至新千路和规划经四路面积为 2124. 24公顷评估 对象为海勃湾产业园涉及的河流和涉河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河流 为千里沟阿拉坦图沟后格德尔根沟。 

        二基本同意 报告中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结论基本 同意洪水影响分析评价结果。 

        三基本同意 报告中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四开发区管委会在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要积极与当地 防汛部门密切配合并服从当地河道管理和防汛部门的调度和指挥。         基本同意 报告中制定的适用告知承诺制管理的涉 水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指标参数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管理的涉 水建设项目清单。 

        六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加强对乌海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海勃湾产业园涉水建设项目的监管。 

        七评估区域发生重大变更以及区域周边防洪安全发生较 大变化的情况下应重新开展洪水影响区域评估


附件:

    乌行审许准字〔2022〕第297号洪水批复.pdf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勃湾产业园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pdf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二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打印版).7z